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desc 作品大全
神醫下山一切從六張婚書開始小說 作者:desc 分類: 都市 851 人在讀
宋?鐘腥?齔?鍍?戀拿琅?Ω擔??鞘歉髯粵煊虻尼鄯澹 不過宋?指悴幻靼祝??裁茨忝僑?鮃?煌5惱勰ノ遙 直到有一天,三個美女師傅拿出六份婚書,他終於可以下山了! 嗬嗬,婚約? 什麼富姐小姐,冰山總裁,頂級空姐?抱歉,一個我都不要! 女人,就跟三個美女師傅一樣,隻會影響我拔刀的速度!
最新更新: 第746章
超級富二代被迫繼承億萬家產,卻意外穿越明朝末年,京都即將被李自成攻破,崇禎前來認親……什麼?綁定簽到係統,開局簽到就獲得呂布百分百戰力?什麼?崇禎這小子腦子被驢踢了吧,居然要我做錦衣衛指揮使,也好,等他吊死在煤山了,我也能名正言順帶著錦衣衛撤走,慢慢的和李自成、皇太極耗著。什麼?你問我為何要抄那麼多大臣的家,太狠毒了吧,擺脫,他們本來就冇幾天活頭了,銀子留給他們還不是被人搶了,老子隻是提前接手。什麼?崇禎這小子怎麼知道我有銀子的,吳三桂這反骨仔居然回來了,氣死老子了,看老子不弄死你!……
月亮在懷裡 作者:desc 分類: 都市 500 人在讀
夏薇茗死了,沈修瑾親手將簡童送進了女子監獄。三年牢獄,簡童被沈修瑾一句“好好關照她”折磨的大變樣,甚至獄中“被同意捐腎”。入獄前,簡童說:我冇殺她。沈修瑾不為所動。出獄後,簡童說:我殺了夏薇茗,我有罪。沈修瑾鐵青著臉:你給我閉嘴!不要再讓我聽到這句話!簡童笑了:真的,我殺了夏薇茗,我坐了三年牢。簡童逃了,沈修瑾找瘋了滿世界通緝她。沈修瑾說:簡童,我把腎給你,你把心給我吧。簡童仰頭看向沈修瑾,說……
大唐山海行 作者:desc 分類: 都市 332 人在讀
以大唐天寶年間為時代背景,以武俠小說為載體,講述一個少年的“打怪練級”之路。隨著故事的展開,少年開啟了“開地圖”模式,遍曆大唐名勝,與開元天寶年間的各路大神邂逅,身不由己地捲入到波瀾壯闊的曆史事件中去。最終會揭開什麼樣的曆史秘辛,又將麵對怎樣的人生際遇呢……
二婚後,秦先生每天都在求生 作者:desc 分類: 都市 276 人在讀
親自給小三做了絕育手術後,她被淨身出戶。三天後,她女王歸來,男神老公,千億家產,外帶一個萌寶,虐渣打臉,狗男賤女跪地求饒。每個人都驚歎於她的逆天好運,可隻有她自己知道,這種種風光,讓她付出了什麼代價。
最新更新: 第312章
人在四合院,成為最強關係戶 作者:desc 分類: 都市現言 234 人在讀
【魏武+不喜秦淮茹的勿入】時代的列車高速行駛,魏來抵達60年代的四合院。啟用關係戶係統,每半個月就能多一個親戚。麵對一院子禽獸,為了自己能過上好日子,魏來選擇先下手為強。易中海為何半夜咆哮?原來是傻柱和他漸行漸遠。劉海中為何在掃廁所?原來遭到了親兒子背刺。聾老太為何嗚呼哀哉?原來已經冇人給她養老。許大茂為何人人喊打?原來竟是當初說錯了一句話。想報警抓魏來?誒,對不起,接電話的是我親戚。想舉報不讓魏來升職?誒,對不起,廠裡都是我親戚。想把魏來趕出四合院?誒,對不起,街道的也是我親戚。對不起,親戚多真的能為所欲為。
女尊之與君生彆離 作者:desc 分類: 都市 116 人在讀
【女尊,1v1,傲嬌男主,甜寵】南榮黎本以為自己總有一天會光明正大地逃離那個重男輕女的家,逃離那個欺她壓她瞧不起她,到頭來還要壓榨她的“家”,卻冇曾想死在了自己親弟弟手上。再醒來後,她以為在這女尊世界不會再受到白眼,能左擁右抱自得其樂,冇曾想這具身體卻是個天生煞氣,還把親爹給剋死了,導致親媽與旁人少以正眼瞧她。本來覺得自己已經夠悲催的了,直到她見到那個傲嬌卻溫柔的人。“妻主乖啊,我想再生一個。”
最新更新: 第7章酒莊挑禮
大唐:父皇,你的皇位讓我截胡了 作者:desc 分類: 都市 111 人在讀
穿越大唐,成為八歲的李承乾,在玄武門之變的前一晚,進宮舉報自己的老爹李世民造反,搶了李二的皇位!李建成急了:“本宮是太子,他是皇帝,這不是讓本宮多了一個爹麼?這個爹還是自己的大侄子”李二哭的心都有了:“皇位被搶了,本王還能怎麼辦?接著造反麼?哪有老爹造兒子反的,逼他禪位?可是自古以來父死子繼,兄終弟及,哪有兒子禪讓給父親的!”東宮一派的文官武將,一臉懵逼!天策府的武將文臣,各個茫然。皇位被搶了,我們還鬥什麼?李承乾翹著二郎腿坐在皇位上,從即日起,我們要建立一個和諧,民主,和諧,富強的新大唐!
不問君心 作者:desc 分類: 都市 108 人在讀
借三尺明月,銜兩袖青龍、輕劍快馬恣意,攜侶江湖同遊。看無畏少年郎,九生九世不一樣的快意恩仇……………
這個世界果然不簡單 作者:desc 分類: 都市 106 人在讀
我本以為我是穿越到了平行世界直到我看到了那個長得像花生一樣的雕塑時我就知道,這個世界有問題!媽媽我想回家...(新人作者請多指教,如果有什麼不好的地方請說出來,我會改的,文章也是)
最新更新: 第11章 職責所在